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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2024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启动,现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聘条件

(一)教师(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高等教育研究、图书档案、新闻出版、医疗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上海电力大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办法》(上电人〔2023〕12号)中对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要求执行。

(二)党务系列按照《上海电力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上电人〔2023〕11号)执行。

二、个人提交材料给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

1、申报者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报送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套,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并从人事处网页下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申报材料登记表》(直接点击下载),填写后贴于档案袋表面(要求填写的内容与提交材料一致)。

注:期刊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教材需复印封面封底、目录及所编写的部分内容。

2、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非教师系列和实行以考代评系列人员此项可不作要求)复印件各一份。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直接点击下载),将电子版交至所在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该统计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提交成果一致。

4、《上海电力大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1份(直接点击下载),填写后交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组织相关评审小组进行评议,并填写结果。

5、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时需提供报送成果、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原件,由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进行核验。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中可填写任现职以来的所有成果,但只需提交2-5篇(本、项)符合评审要求的学术与技术能力相关材料,不必多报。

(3)“申报学科”按一级学科填写,学科名称参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3》。

(4)作为入围条件的项目申请书,若无原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该项目立项部门的公章。

(5)具有博士学位者只需提供《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无需其他材料。

三、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审核评议

1、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表》内容,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在中级专业职务评议小组意见处填写意见,组长签字并盖章后提交人事处。

2、审核并汇总申报者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打印该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提交人事处,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rscshizi@163.com。

四、时间安排:

1、2024年11月8日前,个人提交材料给所在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

2、2024年11月15日前,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完成审核及评议工作。

3、2024年11月20日前,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将评议结果材料上报人事处。

4、学校完成后续聘任工作。

五、其他:

1、本次聘任对象的任职资历计算到2024年10月31日,且所有成果截止至2024年10月31日。

2、行政管理人员的学术技术能力评议问题

具备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技术能力评议条件的行政管理岗位人员,可以向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申请参加评议(具体可咨询人事处)。通过专业技术能力评议者保留学术技术能力通过资格,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后按程序聘任。

3、本次聘任申报工作的时间节点安排严格按本通知执行,逾期不报视作放弃。

特此通知!

 

上海电力大学人事处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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